無論是普通信訪事件還是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接訪單位、接訪人員都應當滿腔熱忱地接待、公正誠信地處理
  □胡勇
  近日,雲南省晉寧縣晉城鎮發生泛亞工業品商貿物流中心項目建設方人員與富有村部分村民因矛盾糾紛引發的群體性暴力事件,造成9死24傷的嚴重後果。經有關部門調查,晉寧縣富有村部分村民從2012年初開始徵這塊地時,就多次到國土資源等部門上訪要求公開徵地手續,但至今沒有結果。目前,昆明市紀委對該事件21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和黨政紀立案查處。
  在晉寧事件中,物流中心項目審批是否合法合規、徵地拆遷手續是否完備、徵地補償是否發放到位,對於這些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組織人員深入調查。現在人們更加關心、更需要瞭解的是,在悲劇發生之前的兩三年裡,村民們三番五次到國土資源等部門上訪,要求公開徵地手續,為何未能得到落實和滿足?從法律角度看,公開徵地手續本來就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題中應有之義。此外,危害社會秩序的衝突苗頭早已顯現,而且多次上訪反映到政府有關部門,為何上訪問題不但未能化解,反而日益積聚最終釀成慘禍?
  徵地拆遷近年來已成為社會衝突高發領域和農民信訪熱點問題。不可否認,個別地方政府官員和開發商相互勾結、暗箱操作、壓低價格、牟取暴利,肆意損害農民土地財產利益。同時,隨著權利意識、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民群眾對於維護自己的土地財產利益更加寸土不讓、更會據理力爭,致使許多占地糾紛一觸即發。在此背景下,應嚴格依法徵地拆遷,該聽證的聽證、該公示的公示,不犯任何法律實體性差錯,不留任何法律程序性瑕疵。
  晉寧事件中,涉擾亂社會治理秩序、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違法犯罪分子應當依法嚴懲。同時,必須查清此次徵地拆遷過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對違法行政、濫用職權、欺上瞞下、甚至貪污賄賂者應當依照黨紀國法從嚴查處。然而,作為一起久拖不決並最終引發嚴重群體性事件的信訪事件,更為迫切的是依據《信訪條例》,對於兩三年來接待、處理過這起信訪事件的所有部門、各位人員進行嚴肅認真的責任倒查,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謊報瞞報的接訪部門,對於態度生硬、方法簡單、方式粗暴的接訪人員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利益多元,矛盾高發,各級黨政官員應當更加善於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維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履行職責。對於法治軌道上的信訪問題,無論是普通信訪事件還是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接訪單位、接訪人員都應當滿腔熱忱地接待、公正誠信地處理,積極主動向信訪者講清法理、講明事理、講通情理,使信訪者既感受到官民貼心,又感受到法治權威,從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堅決避免晉寧悲劇再次發生。
  (原標題:晉寧事件,接訪者責任須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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