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礎和保障,如何有效地控制公權力、保障每個公民的財產權,讓投資者有安全感,需要依靠法治。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產保護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範圍內,嚴格依照憲法所建立的原則、制度和程序運行,設定改革的憲法界限,通過憲法和法律權威釋放改革的紅利。”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
  “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產保護離不開憲法保障,尤其涉及改革問題,應當嚴格限定在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框架內討論,重大改革應堅持法治的基本底線。”近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談到“依法治國背景下的國有企業改革及國有資產保護”時發表如上看法。
  “提到‘憲法日’,首先一個是宣傳教育,其次是國家公職人員要進行宣誓。我更看重後者,國家公職人員要效忠於憲法,宣誓要按照憲法來做一個公職人員,這一點意義更為重要。從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和人大通過設立‘憲法日’的決議,確定了憲法應有的一個地位,強調了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位置,特別是強調,作為一個公職人員,要把憲法放在什麼樣的一個位置。這個意義是前所未有的。”
  ——北京市義方律師事務所主任方志遠
  12月4日是首個國家“憲法日”。在北京市義方律師事務所主任方志遠看來,我們國家的“憲法日”,它具有一個劃時代的意義。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來治國。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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